各级林长担当尽责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,在责任区域内常态化开展巡林14847次,组织防火演练56次,加强会商研判和指挥调度,深入重点区域、基层一线检查森林防火工作,组织对各类保护地周边和进山道路沿线,公墓区、军事设施、油库、燃气站、输油管道及输电线路周边的可燃物进行清理,消除火灾隐患。
全面加强值班值守。组织全市扑火队员、护林员、瞭望员、检查员等4421名24小时执勤备班,设置森林防火固定检查站239处,临时检查站326处,对重点入山人员逐一检查劝导。各级林长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开展督查检查,重点检查各相关单位在森林防火责任落实、宣传教育、防火基础设施建设、扑火队伍、巡查巡护、火源管控等方面,并对监控设施不完善、防火备勤不充分、个别区域可燃物清理不到位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。
抓实森林防火宣传。突出清明等重点时间节点和高火险天气,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基本常识,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。进入防火期以来,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广播电视宣传229次,发布宣传短信931条,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标牌2477个,悬挂横幅1472条,宣传旗48357个,发放各类森林防火宣传资料3.9万余份。